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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我市茶产业发展先进企业及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有关县农业(茶叶)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茶产业发展步伐,更好的发挥全市重点茶叶企业和行业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及模范带头作用,促进茶产业做大做强。按照市政府领导安排,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茶产业发展先进企业及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办法

1茶产业发展先进企业及个人评选在全市范围开展,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评选(评选标准见附件),获奖企业和个人分别授予“汉中市茶产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并以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

2、候选企业和个人由各县农业(茶叶)局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和初评,按照先进企业15个(西乡4个、勉县3个、宁强3个、南郑3个、镇巴1个、城固1个、);先进个人15个(市级3个、西乡2个、南郑2个、勉县2个、宁强2个、镇巴1个、城固1个、略阳1个、洋县1个)择优推荐,上报到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组织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企业和个人。

3、正式候选企业和个人确定后将在汉中市政府网汉中农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

二、几点要求

1、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市境内注册,具备汉中仙毫定点产销资质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2、各县农业(茶叶)局在推荐企业及个人时,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推荐,初审意见形成后需报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审定。

3、因时间紧迫,请各县农业(茶叶)局于917前以文件形式将候选企业及个人名单报市农业局(茶叶办产业科)并附电子档。 

人:严志慧

联系方式:2626480

电子邮箱hzchaye@163.com

附件:汉中市茶产业发展先进企业及个人评选标准

 

 

汉中市农业局

                       2013912

点击下载该附件: 附件:汉中市茶产业发展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标准201309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