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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茶业协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陕西‘十佳茶企’ ‘十佳茶人’‘十佳特色茶馆’、‘十佳茶学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7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市、县茶叶办(局)、茶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行业交流,推动产业发展,表彰、鼓励为陕茶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全省茶行业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推进陕茶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陕西省茶业协会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年度“十佳”活动。

2016年度陕西茶行业 “十佳茶企”“十佳茶人”“十佳特色茶馆”“十佳茶学机构”评选活动,自2017116--2017228日报名,协会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由行业专家、新闻媒体和各市、县茶行业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考察,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获得 “十佳”称号的单位或个人,于20176月举行的陕西省茶业协会第三届四次理事会上予以表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1、十佳茶企

1)全省依法从事生产加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企业;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工商、税务、银行及行业无不良记录;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创新发展,致力知名品牌打造与企业文化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发展潜力和广泛社会影响力,能够代表陕西茶叶行业形象的企业和单位;

4)服从行业整体利益,在促进陕西茶产业发展、茶文化繁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

2、十佳特色茶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新的资质即可)。

2)茶馆经营以茶为主题,有独到的服务特色,有良好的口碑,经营环境优雅、整洁,能显示出茶文化特点;

3)茶馆工作人员礼貌待客,文明经营,举止优雅,具备一定的茶叶专业知识;

4)茶馆所经营的茶叶等商品品质优良,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器具,受到消费者喜爱。

3、十佳茶学机构

1)全省获得教育或科技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相关资质的从事茶学教育、培训、科研的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从事教育、科研的场所、设施,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教师资质的科研、教育人才。

3)开办一年以上,取得一定科研成就或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

4、十佳茶人

1)对全省或当地的茶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茶叶企业负责人及行业相关部门的工作者;

2)在茶叶生产、经营、研究、品牌建设和茶文化传播等工作中,有重大建树、成绩显著的个人;

3)对地方茶产业、茶文化建设和为茶叶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 十佳茶企

1) 申报企业应认真、如实填报《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企”申报表》(附件1),所填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2)提交一份企业情况介绍(含各项资质复印件);

3)提交一份企业法人介绍(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表须得到当地茶行业管理部门社盖章认可。

2.十佳特色茶馆

1)申报茶馆应认真、如实填报《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特色茶馆”申报表》(附件2),填报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提交一份茶馆情况介绍(含各项资质复印件);

3)提交一份茶馆法人介绍(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表须得到当地茶行业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3.十佳茶学机构

1)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报《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学机构”申报表》(附件3),所填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2)提交一份茶学机构情况介绍(含各项资质复印件);

3)提交一份机构法人介绍(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表须得到当地茶行业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4.十佳茶人

1)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报《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人”申报表》(附件4),填报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申报人需提交一篇反映个人成绩的情况介绍,包括本年度所做出的突出业绩及所获得的表彰等。

3)申报人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工作照1张(电子版)。



三、评选程序

1.报名

由各市、县茶叶办(局)、茶业协会组织推荐,报名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初审

根据推荐名单,陕西省茶业协会根据相应的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正式参评名单。

3.宣传

由省茶业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对“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企’ ‘十佳茶人’‘十佳特色茶馆’‘十佳茶学机构’”正式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4.考察组实地考察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 省茶业协会组织茶学专家、新闻媒体及各市、县茶叶办(局)、茶业协会共同组成的考察组对“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企’‘十佳茶人’‘十佳特色茶馆’‘十佳茶学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作为最终的评审依据。

5.专家评审会

省茶业协会组织参与考察组工作的成员,召开专家评审会,最终评选产生“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企’ ‘十佳茶人’‘十佳特色茶馆’‘十佳茶学机构’”。

四、表彰奖励

120176月,在陕西省茶业协会第三届四次理事会上对获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2、省茶业协会将通过省、市级新闻媒体、茶业协会微信平台、官方网站、《陕西茶叶交流》杂志等对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

3、陕西省茶业协会对获得表彰的企业单位在参加第十一届西安国际茶业博览会予以展位费用支持;

4、陕西省茶业协会将推荐获得表彰的企业单位参加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组织的“全国百强茶企”“全国百强茶馆”等评选活动。



五、陕西省茶业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85

邮 编:710004

联系人:郭建军 闫方方

电话/传真:029-87927135

邮 箱:shaanxitea@163.com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228日前,按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以A4幅面装订成册,报送至陕西省茶业协会,并发送一份电子版(文字材料与图片)。

附件:

1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企”申报表(附件1

2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特色茶馆”申报表(附件2

3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学机构”申报表(附件3

42016年度陕西省“十佳茶人”申报表(附件4


 附件表格下载:表格



陕西省茶业协会

    2017110